公共服务事项
基金会设立申请预审服务(设立登记第一环节) 详情
基金会设立登记(设立登记第二环节) 详情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详情
基金会名称变更登记 详情
基金会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详情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详情
基金会住所变更登记 详情
基金会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详情
对制造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纸人、纸马、冥币等)的处罚 详情
对制造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遗体火化设备、遗体运送设备、遗体冷藏设备等)的处罚 详情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遗体火化设备、遗体运送设备、遗体冷藏设备等)的处罚 详情
主持将慈善组织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详情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详情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行为的处罚 详情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处罚 详情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处罚 详情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处罚 详情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的行为的处罚 详情
民办非企业单位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 详情
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 详情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 详情
慈善表彰和奖励 详情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未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处罚 详情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情
基金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详情
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处罚 详情
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 详情
志愿服务表彰和奖励 详情
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 详情
接收捐赠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停止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 详情

共174条记录,每页30条,当前第1/6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CopyRight © 2018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