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制造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遗体火化设备、遗体运送设备、遗体冷藏设备等)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6B184F507A244E66988D9E955BB97F6C殡葬管理条例5国务院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16/11/10/art_15331_1250228.htmlE4E92D80C959477CA35E02A1C114AC86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3山东省人民政府1999年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16/11/25/art_15334_1250438.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150319 投诉电话 0531-861503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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