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经委托,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可以受理省管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基金会设立申请预审服务(设立登记第一环节)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3ADC4FEF8B74D21A7525066269A3F9F《基金会管理条例》5国务院2004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公布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7/content_5574632.htmAAE4AC8EEDC84E029985FDD7EC14EC3A《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http://www.moj.gov.cn/subject/content/2020-02/14/1449_3241663.html
服务对象 2,1,3,4,9,6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3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公布)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8966280;0531-82083273 投诉电话 0531-5178138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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