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海域使用权期满,未办理有关手续仍继续使用海域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543ED416093947818A5B8A6B2492DDF1《海域使用管理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海域使用权期满,未办理有关手续仍继续使用海域的,责令限期办理,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办理的,以非法占用海域论处。”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1173.htm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565498 投诉电话 0531-8694276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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