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EC1CD701178D4E028010D4070C8A7FB2 《安全生产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201901/t20190116_2219150.html5FCA3011AF1643E5B311EE8648B9028A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7%AE%A1%E7%90%86%E6%9D%A1%E4%BE%8B/7939319?fr=aladdinA3D83DDA5881486E8378283BC2FD3E48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201905/t20190521_2219113.html7F3FD04C9F784EF6A84478EA1A1B2A75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令第26号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第二十九条:“……(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http://www.mwr.gov.cn/zwgk/zfxxgkml/201212/t20121217_9641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