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事项类别 户籍地民政部门,经常居住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
实施依据及条款 0F9C4620536EF469490CF6DE1CB90DD5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1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54号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0-11/18/content_6352.htm4119149719FE413E946B21D23E7EB1A2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1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0〕161号二、合理确定发放对象范围……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https://baike.sogou.com/v63655597.htm?fromTitle=%E6%B0%91%E6%94%BF%E9%83%A8%E8%B4%A2%E6%94%BF%E9%83%A8%E5%85%B3%E4%BA%8E%E5%8F%91%E6%94%BE%E5%AD%A4%E5%84%BF%E5%9F%BA%E6%9C%AC%E7%94%9F%E6%B4%BB%E8%B4%B9%E7%9A%84%E9%80%9A%E7%9F%A5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05××-×××××××× 投诉电话 0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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