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各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审核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398C90E774D74A519F24653193BE56D5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4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10]98号第四十八条:“经批准经营前款规定的监管物品,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允许销售的,应当作出标识。”http://www.huangdao.gov.cn/n10/n27/n98/n123/n448/180524105729141254.html
服务对象 1,2,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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