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436289A8594482EB1C1FE220F42120A《人民防空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5/content_4671.htm52D18A2BA8CF4CC5ABAA7F639DD29502《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单位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本单位负责,并接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https://www.doc88.com/p-2505587182741.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