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统计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经济普查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FF97F074769745C0BC876345AEBC4E8B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5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四条 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23/content_5315919.htm
服务对象 1,6,4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由市级统一推荐上报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197853 投诉电话 0531-8619777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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