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涉外统计调查活动的行政检查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E1044FDBA73347848ABE5F6EFDCB7045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三十三条:“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09/8/17/art_6120_405680.htmlBB8D67B8911340598510D76400E317FF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国家统计局2004年10月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第四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实施监督管理。”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05/8/17/art_6120_405661.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法律法规对办结时限无明确要求,根据通常工作经验约为5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197751 投诉电话 0531-8612948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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