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海洋局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填海项目竣工验收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02EB866906A54B1EA8328D63561F36FE《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第24次会议通过)6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第三十二条:“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http://f.mnr.gov.cn/201702/t20170206_1437285.html87A6BC0D21F84DA7B643BD2AC4269A74《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国家海洋局国海规范(2016)3 号第三条:国家海洋局负责全国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国家海洋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审批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以上负责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组织单位。http://gc.mnr.gov.cn/201806/t20180615_1796692.html
服务对象 1,2,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不含竣工验收测量、专家组验收时间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083104 投诉电话 0531-8695137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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