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申报推荐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FD64008D175E40F38B09113710AEDD51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1国家科技部国科发农社字[2001]193号第三条:“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采取主动申报,由科技部商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查批准。”第六条:“实验区申报范围: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城区,地级市,地级市城区,及上述行政区划的特定区域,县及县级市,镇级行政区”;第九条:“实验区申报由实验区所在地政府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科技部提出推荐意见并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区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http://www.most.gov.cn/fggw/zfwj/zfwj2001/200512/t20051214_55012.htm
服务对象 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相关规定未规定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6777236 投诉电话 0531-6677708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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