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海洋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海域使用权转让审核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E4146B24CAFA498F809739894E6AAF4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6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第二十七条:“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海域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http://f.mnr.gov.cn/201702/t20170206_1437285.html7E8220132C05416D85094CC5D71145C8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4山东省人大2003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2015年7月修订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人在批准的海域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海域使用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https://baike.so.com/doc/4565088-4776013.html
服务对象 1,2,3,4,6,9,5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083104 投诉电话 0531-8695137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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