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68B3A866CF064141886E86DDD236802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六条:“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http://www.mem.gov.cn/fw/flfgbz/gz/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最长18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05311235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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