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8CBCF47BF960422889B5D9968305905B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第五十三条:“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http://219.143.235.26/LawSearch/showLaw.action?law.id=2321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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