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注册会计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0138B11D4612462EAA2A86A2050C8DC6《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令第25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9号修改)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因前款第(四)项被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由省级财政部门给与警告,并向社会公告。”http://www.gov.cn/xinwen/2019-03/20/content_5375302.htm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没有规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669970 投诉电话 0531-82669904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