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青岛船舶检验局; 山东省烟台船舶检验局;山东省威海船舶检验局;山东省济南船舶检验局;山东省济宁船舶检验局;枣庄市船舶检验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船用产品检验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4CD197D139F46F7881FEC3BABAB98E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2016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1983年9月通过,2016年11月修订)第八条:“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http://www.gov.cn/ztzl/2006-05/27/content_292757.htm05D96D0077E4473D82B916F4CB6D4718《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5国务院国务院1993年第109令(1993年2月国务院令第109号,2019年3月修订)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807/t20180727_3051120.html55B2BBFA3F4B4F3A86E4BA53D3DCE69C《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3.【部委规章】《船舶检验管理规定》(2016年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第三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602/t20160204_2973409.html2F3033160C3B41DA8673DCC71FF0DB03《关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资质的批复》1交通运输部海船检〔2013〕355号《关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资质的批复》(海船检〔2013〕355号):“核定你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交海发〔2008〕50号)的B类船舶检验机构。”http://xxgk.mot.gov.cn/jigou/fgs/201602/t20160204_2973409.html
服务对象 1,2,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8966225;0531-51762356 投诉电话 0531-6896628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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