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幼儿园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6B3E706D586D449AB9FB1170BF767DA9《幼儿园管理条例》5国务院1989年9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http://www.moe.gov.cn/s78/A02/zfs__left/s5911/moe_620/tnull_3132.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无法定办结期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1916518 投诉电话 0531-819165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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