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95ED6D349F6641E0A10700BD53BBC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6年6月实施,2004年9月修改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6/content_989.htmADEE9D7DDD4F4F08B86279F6D0C6067A 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5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第十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单位应当按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并在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前恢复所占用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http://www.wenshubang.com/tiaoli/59621.html60636616F0584C4F93DE27D4CB9A0E09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1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规〔2018〕3 号二、严格临时用地审批管理(二)明确临时用地的审批权限和使用期限。临时使用土地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fgwj/gfxwj/201806/t20180621_24533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