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99E5D357AEE04623B82F19037C105FE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国土资源部2005年5月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公布,2015年5月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修正第三十条:资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 :资质单位应当在签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评估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http://www.mnr.gov.cn/dt/zb/2011/flpj/beijingziliao/200506/t20050607_2130359.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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