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或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测绘成果等相关规定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610A74D2A884428F82D6CFA2040F37CF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2年12月通过,2017年4月修订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cid=8835f5cd50d2ebe9d2e436d379e6a5b1_law&highlight=%E6%B5%8B%E7%BB%98%E6%B3%95&searchType=statute0B99BB2DFB1246DF9CDC6B6030EA8B3B基础测绘条例5国务院2009年5月国务院令第556号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基础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https://duxiaofa.baidu.com/detail?cid=52a5cae5c67a386bcdcccdf4f318e4f5_law&highlight=%E5%9F%BA%E7%A1%80%E6%B5%8B%E7%BB%98%E6%9D%A1%E4%BE%8B&searchType=statute45EF627777F143CCB3C46987D35D233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消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1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7]220号对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或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测绘成果等相关规定的处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http://www.sdbb.gov.cn/page/content/A010203/46887.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