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申请。
2、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办理受理手续;不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补正相关材料。
3、省生态环境厅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做出予以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