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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所属部门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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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伪造、涂改文物销售标识和文物拍卖批准文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机构
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
基本编码
370222043000
实施编码
11370000004504775X2370222043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1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办理形式
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权限划分
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
是否收费
否
联办机构
本事项无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无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网办深度
无
本事项支持
无
咨询方式
电话:0531-8169290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531-81692908
办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386号12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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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法律救济
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文物销售标识和文物拍卖批准文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点击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
无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办理流程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电话: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问题:无
解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