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D0D642A8C8FF4BE0BB4C3BD05DE902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国务院2011年2月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修订第八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二)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三)通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四)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251.htm279A2F5F23BB45ECB30E7E1A700F241D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交通运输部2013年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发布 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次修正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
(二)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fgs/202006/t20200623_33082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