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检举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表彰奖励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A16993F6EB5249769BC2321BA63DEF6D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http://tjj.shandong.gov.cn/art/2009/8/17/art_6120_405680.html
服务对象 1,2,3,4,5,6,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法律法规对办结时限无明确要求。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197803;0531-86129422 投诉电话 0531-8619777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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