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违反水利建设项目质量规定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32385C87C6A5481FA7AB85760FB176E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务令第714号最终修订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8%B4%A8%E9%87%8F%E7%AE%A1%E7%90%86%E6%9D%A1%E4%BE%8B/7938523?fr=aladdinA22A169D1A8443D8A4461D85009EDBB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部令第49号修订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http://www.mwr.gov.cn/zw/zcfg/bmgz/201707/t20170714_960223.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974529 投诉电话 0531-86593600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