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 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察局 | 承办机构 | |
事项名称 | 对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按规定公告或者报告,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处罚 | ||
事项类别 |
实施依据及条款 | 8C01F7E2CC6844DBBC19E7283B8555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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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1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法定时限 |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旅游局令 第38号)第五十二条 旅游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重大的,经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月。 | 承诺时限 | 无 |
咨询电话 | 0531-82676313 | 投诉电话 | 1230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