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法监察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93FD905A7D454BBCB774B60B862C85ED《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6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2006年7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7号)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的罚款。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363026&Query=%E4%B8%AD%E5%A4%96%E5%90%88%E4%BD%9C%E8%81%8C%E4%B8%9A%E6%8A%80%E8%83%BD%E5%9F%B9%E8%AE%AD%E5%8A%9E%E5%AD%A6%E7%AE%A1%E7%90%86%E5%8A%9E%E6%B3%95&IsExact=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12333 投诉电话 0531-8690892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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