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FD64FD525F474881BAE1917971902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推荐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依法给予处分。”http://www.gov.cn/flfg/2007-12/29/content_847331.htmA57C4D49FA5C423091E5E856CCCAE47B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6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www.most.gov.cn/fggw/fl/201512/t20151203_122619.htm50725B16792F486E9A0285FDD6C10B77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96号国务院令第二十一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http://most.gov.cn/fggw/xzfg/200601/t20060106_53402.htm080848024CA94F65B71D79D463154A3A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3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0号)第二十八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奖金和奖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2/11/art_107851_110698.htmlFB418A5AC2F34367B13D5B76BC0F060C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4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未查到文号第三十九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四十条:“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欺骗当事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023/201712/90715181-b406-4991-b249-6785fcfabec5.shtmlCC679C23A9EB4161A043CF3EDDBED164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3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7〕220号第23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处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实施”;第24项:“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处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实施”;第25项:“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实施。”;第29项:“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欺骗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处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实施。”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7/12/21/art_2267_1829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