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7F0F9FBA0C6B46AAB1728731D452CFDD《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5国务院2016年11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2/14/content_5147959.htm
服务对象 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项目备案机关收到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以项目备案权限归属地备案机关规定联系方式为准 投诉电话 以项目备案权限归属地规定联系方式为准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