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执法监察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1264FA0620AC4974AD3F374F78D4C0A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令第423号)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2.【行政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406490&Query=%E5%8A%B3%E5%8A%A8%E6%B3%95&IsExact=;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334668&Query=%E5%8A%B3%E5%8A%A8%E4%BF%9D%E9%9A%9C%E7%9B%91%E5%AF%9F%E6%9D%A1%E4%BE%8B&IsExact=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12333 投诉电话 0531-8690892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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