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54B2450614344F5D9AB265A0FA25396A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5国务院2007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8号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333950&Query=%E5%86%9C%E6%B0%91%E4%B8%93%E4%B8%9A&IsExact=&PageIndex=2
服务对象 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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