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DA0501A5D8B4AE5BD323062F1DA8F0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5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http://www.gov.cn/zhengce/2020-12/27/content_5574156.htm
服务对象 2,5,3,4,9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51792312 投诉电话 0531-12345;0531-123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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