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权限已下放市级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的审核
事项类别 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实施依据及条款 01073F19D8CFC424CB222D9B3D3EF8B97山东省专利条例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第23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用于促进专利运用、专利资助奖励、专利人才培养、专利行政保护等相关工作。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http://shandong.ipraction.gov.cn/article/zcfg/202004/229040.htmlC9E002C29B184E81BC18A1710154F6E1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 (财政贴息类)操作指引1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厅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鲁财工〔2020〕5 号第二条第一款对已完成还本付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6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贴息,同时对企业因获得质押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等相关费用,按照确认发生额的 50%,给予最高 5 万元的补助。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0/5/22/art_10563_10288225.html1E9C07524BAC42BEBCAE129D34505ACD山东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指南1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鲁市监发[2021]9号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因贷款产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每个申报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1/5/19/art_92482_10288966.html
服务对象 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审核权限下放至市级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51792399 投诉电话 0531-5179205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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