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注册会计师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行政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AD75DDCAD1C64C8EB803952E197F234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10月主席令第13号通过;2014年8月主席令第14号修正第十三条:“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6/content_1013.htm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没有规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669970 投诉电话 0531-8266990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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