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财政厅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5F72A5307CB14DCA981DE6E8CDE087C4《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令第80号,2019年3月财政部令第98号修改)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http://www.gov.cn/xinwen/2019-03/16/content_5374251.htm#2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没有规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669970 投诉电话 0531-82669904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