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80EBA2790A3D4FCCB4E0E724C3F4DAAC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1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民发〔2019〕62号一、明确保障对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2857&mtype=1172339B755984DC284053ABDC9CAAD1C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1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民发〔2020〕125号一、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在民发〔2019〕62号文件规定情形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两种情形。据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829&mtype=18FAD3703EC0A4D83B0C21393BB432485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1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鲁民〔2019〕60号一、保障对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19/11/25/art_15335_77439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