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87C506CFA8354FBD8FE70F85745D8825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3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40号)第二十七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不得在奖励
活动中收取任何费用。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办法,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2/11/art_107851_110698.html8A00DDCD6FB5403AB018B6FA9A7AB48D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1山东省科技厅鲁科字〔2018〕129 号三、监督和管理 :(一)明确监管职责,面向全省的社会科技奖励由省科技厅负责监管和指导;省内区域性社会科技奖励由承办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科技局负责监管和指导。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监管的社会科技奖励开展检查工作。(二)社会科技奖励设立后,设奖者或承办机构应在3个月内向负责监管和指导的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遇变更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办公场所或修改奖励章程等重大事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书面向科技管理部门报告。”http://www.sdstc.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aeda4d35da1e47bea7b51ae23cd2b8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