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导游证核发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C52E4F2FB69A4356AB116A076A27DC5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http://www.gov.cn/flfg/2013-04/25/content_2390945.htmD98D78409CA74ACD8EA7FB8304ED34F3《导游人员管理条例》5国务院国务院第263号令发布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xzfg/202012/t20201204_905495.htmlC4B69FD927584556BFBFAF241B159CB0《导游管理办法》2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发布第七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导游证。http://zwgk.mct.gov.cn/zfxxgkml/zcfg/bmgz/202012/t20201204_905334.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083160 投诉电话 0531-820831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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