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旅行社设立许可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65AEAB5784C448A5B868E2F04C19E7EF《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http://www.gov.cn/flfg/2013-04/25/content_2390945.htm1F688C1912194097AA3A949D1D814320《旅行社条例》3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六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第七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http://www.gov.cn/zwgk/2009-02/26/content_1244055.htm653453807B51402892C089457B73388E《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3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第六条 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第七条 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 (一)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二)传真机、复印机; (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第八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简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经营场所的证明; (五)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要求,通过查看企业章程、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方式,对旅行社认缴的出资额进行审查。 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得包括边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包括相关业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人不予变更的,依法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含州、盟,下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208211.htm
服务对象 2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2083160 投诉电话 0531-82083130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