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省统计局人事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统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项类别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实施依据及条款 04B1D7D50F44748F8B2AFFA3541F51D47《统计法实施条例》5国务院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五条:“对在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06/19/content_5203711.htm
服务对象 3,6,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6129422 投诉电话 0531-8619777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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