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工程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人防工程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A522687DDE46482EA3BF219CC5F780EE《人民防空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5/content_4671.htm61DDD89219E14A14BFA24014D25A01BB《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2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人防〔2013〕417号第十八条:“人防主管部门依法对设计单位从事的设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http://www.ccad.gov.cn/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7625536 投诉电话 0531-6762536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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