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DA2DB51CADE1408F830608FF1013DF7A《安全生产法》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6%B3%95/397286?fromtitle=%E3%80%8A%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6%B3%95%E3%80%8B&fromid=11280590&fr=aladdin9DCD274DDE164056988DC95FDF6EF34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第四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https://baike.baidu.com/item/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939319?fr=aladdin5A1FBBE486E04A44A4811B69F8BDD9EF《山东省消防条例》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1998年11月通过,2011年1月修订第十条第六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六)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卫生、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安全生产监督、人防、文物等有关部门,根据其主管行业、系统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消除火灾隐患。”https://baike.baidu.com/item/%E5%B1%B1%E4%B8%9C%E7%9C%81%E6%B6%88%E9%98%B2%E6%9D%A1%E4%BE%8B/8623352?fr=aladdin725421CB40114A9E9D26E80530ABFB59《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3山东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293号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负责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二)指导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人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三)负责人防直属工程平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四)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15/11/6/art_2267_18667.html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