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01BF217A01C5468AA222D32603BF4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85 年 9 月通过,2009 年 8 月第一次修正,2013 年 12 月第二次修正,2015 年 4 月第三次修正, 2017 年 12 月第四次修正第二十条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
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
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
任务。”http://www.samr.gov.cn/jls/zcfg/jlfg/201905/t20190515_293635.html454B2A567F704F6ABD09A4DED6B5C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5国家计量局经 国务院批准,1987 年 2 月国家计量局发布, 2016 年 2 月第一次修正,2017 年 3 月第二次 修正,2018 年 3 月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
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
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
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一)授权专业
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
定机构 ;(二)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三)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
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
强制检定 ;(四)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
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http://www.samr.gov.cn/jls/zcfg/jlfg/202006/t20200624_317419.html739EBB1CEE7B4753A124A1375F89E66E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年11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公布,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条 计量授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凡申请计量授权,承担计量授权任务及办理、管理计量授权,均须遵守本办法。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2011/t20201105_3230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