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32AC74167275465B8229A356C44B085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2015年5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201811/t20181130_2219099.html11C2DFB9B4214244BD8CBB699C3BFCE6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2015年5月修改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201812/t20181203_2219084.htmlF448E2A5BF3F4B618A1EDD88FDF89A1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015年5月修订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http://yjt.shandong.gov.cn/zwgk/flfg/gz/201811/t20181130_22191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