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电子)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84792BD3330447B3BC0471CE4E5A09B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 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 规 程 的 通 知 鲁人社规〔2018〕4号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人社规[2018]4号第二章第七条(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在信息、资金匹配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转移接续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表》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核实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 4.将办结情况告知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446/202003/a77915ea-7e42-4c74-b71b-7818ff148f49.shtmlF7A0F5E0C5DD41FAB0B52AA10B6FDAB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6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cfg/flfg/fl/201601/t20160111_231408.html
服务对象 3,6,4,9,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发出联系函;转出地15个工作日开具信息表并转移基金,在收到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81286792/0531-81286752 投诉电话 0531-8191589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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