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BD2B2770ADAF422F9732C1FC044717DA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或者不按照要求就重大事项作出说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dfjrjgj.shandong.gov.cn/articles/ch03017/201603/0DB2E80A-9D50-41D0-9892-DEB1217E87CC.shtml64E5AF0B5B954525BCCBDD9A5997758F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三、各省级人民政府(含计划单列市)应履行主体监管责任,督促其授权或批准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监管规则。银监会会同财政部也将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健康发展。http://www.zyamc.net/2016/1025/109874.html93A957E9887E481383826B746B7B831B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1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鲁金办字〔2016〕152号第三十二条:“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照《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执行处罚。”http://dfjrjgj.shandong.gov.cn/articles/ch03039/201912/cdf774e4-f953-46d7-ae96-0b9235b49ba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