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山东省大学科技园认定
事项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
实施依据及条款 0F1514F1B3099497D9A3E5C5A85188F75《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0号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办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服务机构。”;第十三条:“经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及在孵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享受省规定的优惠政策。”http://www.most.gov.cn/dfkj/sd/kjfg/201109/t20110928_89970.htm
服务对象 2,3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根据通知要求,管理办法中未规定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6777026 投诉电话 0531-66777148
备注

CopyRight © 2014 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