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山东省体育局科技宣传教育处 承办机构
事项名称 对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处罚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0E0649796D9F842C5A9EA3C53BEDEEAA2《反兴奋剂条例》5国务院2004年1月国务院令第398号公布,2018年9月修正第四十一条:“运动员辅助人员非法持有兴奋剂的,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收缴非法持有的兴奋剂;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从事运动员辅助工作。”http://search.chinalaw.gov.cn/law/searchTitleDetail?LawID=404565&Query=反兴奋剂条例&IsExact=
服务对象 1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0531-66116532 投诉电话 0531-6611663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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