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据及条款 |
01E81DFF0ABA5454BA0BC86ACE7B2B0DA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部令第57号第九条 以从事营业性演出为职业的个体演员(以下简称个体演员)和以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为职业的个体演出经纪人(以下简称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http://www.ccm.gov.cn/zgwhscw/bmgz/201801/dfbb758db58346f38677394d270102dc.shtmlD91C181CEEB34D16B89EDEB376C6962B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部令第34号第九条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http://www.ccm.gov.cn/zgwhscw/bmgz/199909/d212764056324406825f0a689d5c035b.shtml |